[单选题]
教育均衡,是指通过法律法规确保给公民或未来公民以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通过政策制定与调整及资源调配而提供相对均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科学有效的方法实现教育效果和成功机会的相对均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实施教育均衡的行为是:
A . 某市教育局规定,市郊与市中心城区的中小学教师、优秀骨干教师和一般教师实行常态化的轮流调岗
B . 某校要求,所有老师每年必须发表一篇论文,否则,下一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学校将不予聘任
C . 某市决定,不再实行经费拨付的“扶优扶强”政策,而是对硬件条件较差的学校倾斜,力争三年内使本市所有学校办学硬件条件基本平衡
D . 某市发文通知,从本学期起,取消重点中小学差别,所有学生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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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题干为法律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①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②提供相对均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③实现教育效果和成功机会的相对均衡。
第二步:题目详解
本题选非。
B选项:教师的年度考核和教育机会的公平没有关系,不符合②,当选。
A选项:教育局规定教师实行轮流调岗从而确保各个地区孩子受教育的公平性,符合定义,排除。
C选项:经费拨付倾向硬件条件较差的学校,是为平衡学校硬件条件,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符合定义,排除。
D选项:取消重点中小学,学生就近入学,是为保证教育机会和条件均等,符合定义,排除。
故本题选B。
【2011-安徽-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