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了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项目随即组织基坑土方开挖施工。
事件二:公司季度检查时发现,基坑外未设置截水、排水设施;在基坑北侧坑边大约1m处堆置了2m高土方。
事件三:土方由挖掘机分层开挖至设计标高,验槽时发现基地局部有0.5~1m的软弱土层,施工单位将软土挖出,自行回填石屑。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的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是否需要专家认证,说明理由。
(2)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事件一中的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应包含哪些内容?
(3)指出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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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暂无---------------------------------
(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论证。
理由:本工程基坑深度7.2m,基坑开挖深度已超过5m。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规定,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土方开挖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2)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危险|生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②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际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③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④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⑤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⑥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⑦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该基坑开挖前未做好坑外截水、排水和防渗水措施。
理由:《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第8.1.6条规定:“雨期施工时应在坑顶坑底采取有效地截排水措施”,而本基坑施工正是雨季施工,所以应在基坑顶部和底部设置有排水沟、集水井等截排水设施。
不妥之处二:在基坑临边1m处堆土高达2m。
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
(4)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之处一:机械开挖至设计标高,未留人工清槽土层。
理由:基坑采用机械开挖,当将挖到基底和边坡设计标高、尺寸时,应预留200~300mm的厚度土方,进行人工清槽、修坡,避免超挖,扰动基底的土层。
不妥之处二:施工单位自行回填。
理由:基底软弱土层处理涉及承载力问题,处理不当,易造成建筑物基底不均匀沉降,因此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共同商讨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洽商文件,并四方签字认可,这样不仅能保证地基施工质量,而且给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