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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2022年江门开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笔试时间公告

开平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2-07-2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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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原定于7月16日进行的2022年开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因故延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因防疫工作要求,考生须在开考前1个小时(即上午8:30前)到达考点。

  二、笔试地点

  开平市长沙街道东兴大道人和东路5号谭宏帙纪念小学。

  谭宏帙纪念小学

  位置: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东兴大道人和东路5号

  注:考点附近车位紧张,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家属接送考生的,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影响其他考生进入考点。

  三、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题型为客观题,范围包括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民生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常识、综合能力测试等。

  四、注意事项

  考试当天入场时,请考生提前备好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名回执(纸质版);

  3.“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

  5.《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考试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招考单位公布,请考生留意开平组织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六、防疫要求

  详见附件1。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开平市委组织部

  开平市民政局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1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现依据省、市相关工作指引制定本须知。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可正常参加考试的情形

  1.考试前7天内未离开江门市的考生,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正常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请从低风险地区到我市的考生落实“三天两检”,并携带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检测的考生;

  3.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疫情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三)其他情况

  如有考生不符合以上所述情况,需由现场防疫人员研判其能否能够参加考试,请考生理解并配合相关安排。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所有考生须从笔试公告发布日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江门市考生考试前7天非必要不离江;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回执(纸质版)、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必须提前打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亲笔签名。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及时发布新的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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